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切实保障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1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1]2号)的精神,现就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申请与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申请范围:
自愿加入杭州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的招标代理企业。
二、受理申请时间:
自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加入预选名录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及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2、已参加市招投标协会开展的2010年度杭州市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取得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在本年度名录公布之日的上一年度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进入预选名录:
1、在杭州联合征信系统中有重大失信记录的。
2、上一个年度内在“杭州建设信用网”有提示信用记录累计五次以上的,或在上一个年度内在“杭州建设信用网”有一次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在上一个年度内年度信用扣分超过12分的。
3、上一个年度内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被市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查处、通报批评的。
(三)有《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直接清出预选名录。
四、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预选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一,申请表不需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4、预选承包商承诺书1份(附件2)。
五、受理机构:
申请材料报杭州市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85085472,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中心(L楼)311办公室
六、名录确认办法:
经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后确定预选承包商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列入预选名录的企业名单,并在杭州建设信用网上公布。
附:1、2011年度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
2、预选承包商承诺书。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